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近期中方相關經貿政策措施情況答記者問,2025年10月12日10:18 來源:商務部新聞辦公室小字號
1、有記者問:10月9日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發布公告,對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。請問中方有什麼考慮?
答:中方發布了關於稀土等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措施,這是中國政府依據法律法規,完善自身出口管制體系的正當做法。當前世界局勢動蕩不安,軍事沖突時有發生,中方注意到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在軍事領域有重要應用。中國是負責任大國,依法對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,目的是更好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,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。
中國的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,對符合規定的申請將予以許可。在措施公布前,中方已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機制向各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。中方願與各國加強出口管制對話交流,更好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。
2、有記者問:我們注意到,近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加強稀土等相關物項出口管制,請問后續將如何實施?
答: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,始終堅定維護自身國家安全和國際共同安全,始終秉持公正、合理原則立場,審慎適度實施出口管制措施。中方事先已就措施可能對產供鏈產生的影響進行了充分評估,並確信相關影響非常有限。措施出台前,中方已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機制向各有關國家和地區進行了通報。
后續,中國政府將依法依規開展許可審查,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予以許可,同時,積極考慮適用通用許可、許可豁免等多種便利化措施,有效促進合規貿易。我想強調的是,中國的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,只要是用於民用用途的、合規的出口申請,都可以獲得批准,相關企業無須擔心。中國政府將一如既往地與各國一道,堅定維護世界和平和周邊地區穩定,共同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。
3、有記者問:美東時間10月10日,美方宣布,針對中方採取的稀土等相關物項出口管制,將對中方加征100%關稅,並對所有關鍵軟件實施出口管制,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論?
答:中方注意到有關情況。10月9日,中方發布了關於稀土等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措施,這是中國政府依據法律法規,完善自身出口管制體系的正常行為。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,始終堅定維護自身國家安全和國際共同安全,始終秉持公正、合理、非歧視的原則立場,審慎適度實施出口管制措施。美方有關表態是典型的“雙重標准”。長期以來,美方泛化國家安全,濫用出口管制,對華採取歧視性做法,對半導體設備、芯片等眾多產品實施單邊長臂管轄措施。美方管制清單物項超過3000項,而中方出口管制清單物項僅900余項。美方使用出口管制最低含量規則由來已久,低至0%。美方相關舉措嚴重損害企業正當合法權益,嚴重沖擊國際經貿秩序,嚴重破壞全球產供鏈安全穩定。
特別是9月中美馬德裡經貿會談以來,短短20多天時間,美方持續新增出台一系列對華限制措施,將多家中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和特別指定國民清單﹔通過穿透性規則任意擴大受管制企業范圍,影響中方數千家企業﹔無視中方關切和善意,執意落地對華海事、物流和造船業301措施。美方的行為嚴重損害中方利益,嚴重破壞雙方經貿會談氛圍,中方對此堅決反對。
動輒以高額關稅進行威脅,不是與中方相處的正確之道。對於關稅戰,中方的立場是一貫的,我們不願打,但也不怕打。中方敦促美方盡快糾正錯誤做法,以兩國元首通話重要共識為引領,維護好來之不易的磋商成果,繼續發揮中美經貿磋商機制作用,在相互尊重、平等協商基礎上,通過對話解決各自關切,妥善管控分歧,維護中美經貿關系穩定、健康、可持續發展。如果美方一意孤行,中方也必將堅決採取相應措施,維護自身正當權益。
4、有記者問:美方將於10月14日對相關中國船舶征收港口費。我們注意到,中方已宣布了相應反制措施。中方對此有何評論?
答:4月17日,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了對中國海事、物流和造船領域301調查最終措施,將於10月14日起對相關中國船舶征收港口費。美方的做法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規則,違背《中美海運協定》平等互惠原則,是典型的單邊主義行為。中方已多次表示強烈不滿、堅決反對。
中美倫敦經貿會談以來,中方一直與美方就上述措施進行磋商溝通,就301調查報告中對中方的無端指責向美方提供了書面回應,並就雙方可在相關產業開展合作提出建議。但美方態度消極,執意實施上述措施,並於10月3日發布公告,明確對中方船舶收費的具體要求。中方為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,不得不採取反制措施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決定對涉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。中方的反制措施是必要的被動防御行為,旨在維護中國產業和企業正當權益,也為了維護國際航運和造船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。希望美方正視自身錯誤,與中方相向而行,回到對話協商的正確軌道上來。
中國口中的「符合規定的申請將予以許可」到底意義何在?表面上,中國的表述(如同這次商務部發言人說的)是:「中國的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,只要是用於民用用途、合規的出口申請,都可以獲得批准。」但這種說法在外交與貿易語言中其實是一種「策略性模糊」。實際上有三層含義:法律上:中國依據《出口管制法》確實有「個案審查」、「通用許可」等制度。也就是說理論上允許企業提出申請,經審查後批准。政治上:在目前的國際對抗背景下(尤其是中美關稅與科技戰交織),是否批准完全取決於政治氣氛與雙邊關係狀態。若美國在外交上釋出善意或緩和動作,部分企業的出口可能「有條件恢復」;若情勢惡化,即便符合條文,也可能以「安全審查未通過」為由拒批。戰略上:中國此舉主要是保留談判籌碼。「不是禁止出口」這句話讓它可以在未來說:「我們已經很克制,只是依法管制;如果美方願意緩和,我們可以批准一些申請」。換句話說,這是一種外交緩衝設計,可在緊張與和緩之間靈活調整。
對比美國的說法:「符合規定可申請豁免」為何被外界認為是「屁話」?美國在AI晶片出口管制時也曾說:「企業可申請出口許可,符合條件者可獲批准。」但實際執行中,美國商務部幾乎全面拒絕了對中國的高階AI晶片出口許可,只有極少數例外(例如給新加坡、阿聯酋的轉出口個案)。因此,這句話在國際政治語境下被視為「政治遮羞布」,它在法律文本上顯示開放,但在實務上等同封殺。所以,中國這次是不是也在講「屁話」?坦白說:在實際執行層面,幾乎可以視為類似。就像美國用「國家安全」作為理由,中國現在也用「防擴散與國際安全」包裝出口審查。中國雖說「合規者可批」,但在當前中美對抗升溫的情勢下,美國企業的申請幾乎不可能通過。對非美國的盟國(例如韓國、日本、德國等),則可能採取「選擇性批准」,藉以分化西方陣營。因此,可以說:中國的「可申請許可」與美國的「可申請豁免」在戰略功能上相同都是外交煙霧彈,用於談判、輿論與外交靈活性。背後真正目的:中國藉稀土出口管制想達成三件事:報復性對等行動(以牙還牙,反制晶片管制);測試美國態度與盟友分裂度(看歐盟、日本是否會全面跟進美國制裁);增加談判籌碼(在APEC或後續會談中,拿「放寬出口審查」作為交換條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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